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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一中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
助银行收回近3千万元
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陆宁)近日,省一中院高效执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高达2954万元,该案的执结不仅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更给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提供了良好示范。
2016年11月18日,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陵水黎族自治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幸某明、庞某签订金融借款合同,以幸某明位于陵水蓝湾小镇某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约定陵水农行向幸某明、庞某发放贷款。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幸某明、庞某违约,陵水农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1月,陵水农行向省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省一中院第一时间查封了幸某明名下位于陵水蓝湾小镇某房产,由于幸某明涉多起纠纷,房产被深圳某法院首封。
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与深圳某法院沟通将处置权移送至省一中院,另一方面,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积极评估,多次协调物业提供看房便利、细化拍卖方案、协调陵水农行多渠道发布拍卖信息等。以最短时限对房产处置变现,帮助陵水农行实现现金清收2954万元。
据悉,涉案房产在8532次围观、61轮竞价后,以6801万余元拍出,超出起拍价156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