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女士家住
贵阳市南明区瑞苑小区B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年3月2日下午五点
因为一楼失火
火势很快蔓延上了楼上的住房
短短10分钟
大火很快烧到了三楼的彭女士家
彭女士:我们家是在厨房里面做饭的时候,看到烟已经冒起来了,所以就让孩子先去开门出去,孩子开门出去的时候就已经发现通道里面全是黑烟,完全看不清楚道了。火非常非常的大,而且十分钟就烧到我们三楼了。
在这场大火中,彭女士家客厅里的所有家具都已经炭化,天花板和门窗的铝合金框架也已经脱落。
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天晚上大火被扑灭之后,居委会将火灾波及到的住户安置到了附近酒店。
彭女士:当天的时候居委会也来给我们处理了,就让我们住在这个酒店里面,当时我听到那个主任给我们说等事故(认定书),你们先安心地住着,等到事故认定书出来了以后再处理。
彭女士说,他们一家和受到火灾波及的其他邻居在酒店住了近一个月。由于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所以房费一直未结。
为此,酒店将他们住的房间进行了收回。事故鉴定书出来以后,他们找到了失火的一楼住户,可是对方的态度让人无奈。
彭女士:事故认定书就是他家的电路线短路引起了旁边的易燃物,上面就写的是他家的责任。但是现在事故认定书刚一出来,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他只付了两天的房费,现在酒店让我们支付房费了以后才能拿我们的东西,我们的生活用品。
既然责任明确
对方为什么不进行处理呢?
随后 记者联系上了
一楼失火的住户欧女士
电话采访 欧女士:如果说根据那个法院法律来说,能是我负责的肯定是我负责。现在我也烧得一无所有了,我说我也没有办法,当时我和居委会他们当时也说清楚的,我说你们既然要说住宾馆的钱,与我无关,当时说得很明白。
欧女士表示,由于当时楼上邻居并没有住在她提供的招待所,而是选择住另外一家酒店,所以她拒绝支付房费。关于火灾造成的赔偿问题,他们也在居委会的组织下进行了协商。
贵阳市南明区星云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赵女士:一开始的时候她家是这样说的,等这个火灾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该她家负责她家就负责,但是火灾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就是她家起的火,她一概不认了,(她说)这个东西不关他家的事,她家不会出这个钱,意思是要他们去找法院打官司,由法院来裁决这个钱该哪里出她才出。反正这个房主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我们这边也确实是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对于楼下房主这样的态度,彭女士和邻居表示,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 | 万宪宇 代超
编辑 | 李佳欣
编校 | 唐赟
审发 | 石昌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