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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时间:2023-05-26 15:22:19    来源:本地宝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资料图】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乌鲁木齐市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30元;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缴费时间满6年和6年以上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具体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1、线上申领渠道及流程:下载安装“新疆智慧人社APP”→进入认证注册→进入业务办理(根据系统指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选择:更多服务——失业待遇申领)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网站)进行申领

3、线下申领渠道及流程: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无需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五、申领材料: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无需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材料

六、经办机构联系地址

为适应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自2023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办理地点将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南湖西路99号)变更至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失业人员可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业务办理地点将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南湖西路99号)变更至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克拉玛依东路5号,原金马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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